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聊城监狱选派警察定点参与茌平区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的要求,切实维护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6月29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组织近期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第二期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活动邀请山东省聊城监狱刑法执行科三级警长王鲲、四监区三级警长王敬贤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洪锋做总结讲话。
王鲲警官和王敬贤警官根据《社区矫正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改造经验,对比“高墙”内外截然不同的改造生活,引导社矫对象珍惜社会化矫正机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算清经济账、亲情账、家庭账,警示社矫对象明确违规后果,引以为戒。
最后,孙洪锋强调,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要摆正位置、端正思想,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严格遵守矫正期间的纪律和规定。作为一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一要警醒,自觉修正自身思想言行,遵纪守法,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要珍惜,珍惜矫正机会,做到心中有戒尺,做人有规矩,遵守社区矫正制度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活动,树立正确三观,遵纪守法,早日回归正常生活。三要反思,要边学边思,始终将规矩挺在最前面;必须清醒地树立起身份意识,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意识,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加速改造步伐,用心构造未来,早日回归社会。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