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执行理念,采用“分期履行”的灵活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涉企纠纷,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减轻对被执行企业后续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2023年2月,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纪某与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梳理案情,执行法官王法官了解到,该案被执行人某公司于2022年成立,申请执行人纪某承担了该公司工程项目,期间所有费用均为纪某垫付,该公司在工程完工后迟迟未支付工程款。
考虑到该公司刚成立不久,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执行法官王法官决定前往该公司,实地进一步调查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及经营状况。经过调查得知,该公司于2022年成立后,因受疫情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基本没有收入,经营步履维艰。执行法官王法官在充分评估强制执行给企业造成的风险与影响后,决定调整执行策略,组织双方协商,力促达成和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订单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愿意将剩余利润全部用来还款。申请执行人纪某也表示,只要对方积极还款,自己愿意退让一步。最终,在执行法官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分期支付欠款的执行和解。(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