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10日,山东日照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岚山区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焱,岚山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高峰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观摩与集中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参会人员在岚山区司法局黄墩司法所观摩了岚山区司法局创新建立的涵盖选职、入职、履职、述职、评职、离职6个环节28项内容的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在黄墩镇陈家官庄村听取了部分村支部书记、群众代表对村法律顾问入村服务后的切身感受。现场观摩活动结束后,召开了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功能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总结了近年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亮点特色工作,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贾秀玲进行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日照市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资源力量优化整合、服务方式丰富亲民,为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2020年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44.5万余件、法律咨询19.7万件,开展普法宣传16.4万件。
就下一步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法治民生工程,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要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政治任务和司法行政重大民生项目,予以有力推进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创新机制举措,不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水平。要创新督导考核、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应用等举措,通过过硬的抓手和下力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规范,着力形成科学规范、运转高效、有效管用的标准化体系,持之以恒、有力有序向前推进,确保出成果、见实效。要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全市已经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形全覆盖,下一步要着力创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开展法律服务、创新城区工作模式等,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全面提升服务的实际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惠及民生,意义重大。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聚力推进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日照建设贡献力量。
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科室负责人,部分司法所长、村(居)法律顾问,市律师协会会长、部分市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部分村支部书记、群众代表,共约60余人参加会议。(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