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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提升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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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认真贯彻省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庭审和诉讼服务行为,6月9日下午,山东省聊城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提升专项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勇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全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600余人参加培训。中院党组对这次培训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和授课内容,要求根据上级法院通报问题,结合全市法院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培训,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规范庭审和诉讼服务行为的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庭审和诉讼服务中的不规范问题,以良好司法作风展现良好司法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会议强调,要始终坚守底线,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坚决守牢政治底线、权力底线和廉洁底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要守牢政治底线,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不含糊”。要守牢权力底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区分职务劳动与劳务劳动、从政准则与市场规则、立党为公与不当用权,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按法律、按制度行使手中的权力,决不能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任性”。要守牢清廉底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廉洁司法“不变质”。
 
  这次培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在中院机关设主会场,在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培训过程中,中院督察室人员解读了《规范庭审和诉讼服务行为的暂行办法》,并围绕庭审和诉讼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审务督察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授课讲解。​​​​(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