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仙人跳”敲诈他人钱款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梁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案件简介
2022年5月,王某、梁某合谋,打算以卖淫人员杨某(未成年)引诱他人发生性关系后报警称被强奸实施敲诈勒索。
之后,王某以女性身份通过某社交软件寻找“猎物”,被害人吴某活跃在该交友平台,被王某“看中”并加为好友,吴某以为自己交到了天上掉馅饼的桃花运,却不想落入了王某等人设下的陷阱。
期间,王某向被害人吴某借款300元,后指使杨某以还款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出租屋,杨某谎称已成年并与吴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梁某事先“埋伏”在屋外,事后再以告发强奸为由对吴某实施敲诈。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涉案钱款未实际取得,系犯罪未遂,依法对二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王某、梁某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近年来,网络社交越来越方便,一些由网络交友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少见,本案就是由网络交友不慎陷入“仙人跳”圈套的典型案例。
如果在相处较短时间内就有网友对您提出财产方面的要求,一定要绷紧神经,谨慎对待,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同时也要注重道德修养、洁身自好,一旦掉入“仙人跳”陷阱,务必立即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什么是仙人跳?
“仙人跳”是指利用猎艳心理给他人设计圈套,敲诈、偷抢他人钱财的行为。“仙人跳”犯罪团伙在对目标下手时,具体表现形式一般为偷、骗、诈等方式,根据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仙人跳”所涉罪名也不尽相同。
仙人跳有什么套路?
套路一:通过站街招嫖,将嫖客约至出租房中,在卖淫嫖娼时趁当事人不备而盗窃财物。
套路二:通过网络虚拟定位,获取嫖客信息后,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办法,诈骗钱款。
套路三:通过散发招嫖卡片或者发送招嫖信息,等待嫖客上钩,卖淫嫖娼之后,以报警强奸等言语恐吓甚至暴力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或者抢劫嫖客钱财。
如何防止被套路?
1.保持警惕。在路上遇到异性前来搭讪、闲聊装热情,并以按摩为幌子邀你前往某处寻求刺激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洁身自好。
2.谨慎交友。尽量不要草率通过交友软件添加好友,谨慎和陌生人相处,确认好对方身份后再交往。
3.保护个人信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闭手机常用通讯软件中的敏感功能。不随意点击参与测试、调查、中奖等未知链接。不扫取来历不明的二维码。
4.绿色上网。保持健康的上网、交友心态,做到文明上网,不浏览色情、赌博、迷信、暴力等不良网站,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识别能力。
5.及时报警。一旦被犯罪分子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后,务必保留好证据,不要沉默,第一时间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供线索,以便早日破案。(山东临沂罗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