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老李与老王本是邻居亦是好友。2014年老李与丈夫因资金周转不灵,向老王借款20万元。之后,老李丈夫突然离世,家庭经济状况更是每况愈下。因老李一直无法偿还借款,老王将老李诉至威海高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老李偿还老王借款20万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扣划了老李名下1万余元存款后,没有发现老李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老王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偶遇”案中案
执行程序虽然暂时终结,但是这些没有执行到位的案件始终记挂在承办法官的心里。就在老李作为被执行人的这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结执行半个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询执行系统的关联案件,看到一起老李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合同纠纷,标的额达到104万余元。原来,通过整理丈夫生前物品,老李发现在老方那里有一笔欠款应当追回。“能不能将这104万的标的一举执行到位?能不能通过这起案件的执行来个‘一箭双雕’,既让老王挽回损失,也缓解老李家庭经济窘迫的局面?”这不仅考验着承办法官的执行能力,更关系到群众的急难愁盼。
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老李询问案情,告知老李之前还有老王的欠款没有执行完毕,即使将老方的欠款执行回来也不能全部给老李,希望老李主动联系老王,商议还款事宜。在其督促之下,老李当天就联系了老王,告知自己的这笔欠款如果能够执行回来,希望能和老王坐下来协商还款事宜,老王也表示同意。
善意执行促多赢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老方的调查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中。经网络查控,老方名下虽然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可供执行,但是银行存款的金额和车辆的估价不足以将案件执行完毕,房屋虽然最有执行价值,但已经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而且这关系老方一家的基本生活保障。
执行工作关乎民生福祉,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将执行工作中的“两难”变为“多赢”,承办法官在强制执行中把握住善意的执行理念,让两起案件的三位当事人坐到了一起,共同商议还款方式。经过一上午的释法说理、沟通协商,老王、老李、老方签订了三方协议,老方将应付老李的执行款10万余元及名下车辆抵顶给老王,老李承诺一个月内再向老王支付10万,老王同意案件执行完毕;老李与老方就剩余应付欠款达成按月归还的和解协议。两起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这起案件的执行中,威海高区法院的法官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兼顾了执行工作的刚性和柔性,平衡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不仅案结事了,更赢得了百姓的口碑,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山东威海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