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戎卿)5月30日,山东泰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建民通报了2018-2022年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中院刑三庭庭长王蕾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发布会由中院研究室主任陈树元主持。党政理论网、大众日报、大众网、山东法制报、泰安日报、泰安广播电视台、泰安政法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参加。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挂牌成立7个少年法庭,确定专门审判团队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并行,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与泰安市司法局、妇联、心理协会等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未成年人司法帮扶协作机制建设,凝聚未保工作合力。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构建多元保护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实行多元救助,以司法建议助推源头治理。2018-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未成年犯罪一审案件142件,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189件,受理抚养、监护、探望等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一审民事案件1955件,发出家庭教育令17份,救助涉案困难未成年当事人3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0万元,累计开展法治教育宣讲400余场次。
发布会上,对于记者关于从业禁止令适用的教职员工的具体范围以及实践中如何保障从业禁止制度具体落实的提问,王蕾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第九条对教职员工的具体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为确保全面、准确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做好判决送达工作,在案件生效后三十日内及时将相关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及时收缴教师资格证书,避免有关人员继续持证上岗;二是做好从业查询工作,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应向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从业查询,发现应聘者具有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一律不得录用,已录用的及时解聘;三是做好判后执行监督工作,对未履行从业禁止制度的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建议,对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泰安法院将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加强审判队伍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相融与共、整体落实,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