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的学法守法的氛围,山东聊城茌平区司法局组织山东兴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新来到朝阳小学,走进课堂,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课堂上,刘律师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通过解析法条、抛引案例,结合小学生的心理和年龄特点,重点讲述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调整与界定。从小故事出发,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防范校园欺凌、高空抛物等法律规定,引导小学生正确分辨一些日常行为的对错,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学会保护自己,增强遇事找法和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刘律师的授课使孩子们深刻理解了与学校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知识,课堂气氛活跃,精彩的宣讲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肯定。在学生们心中播种下法治的“种子”,让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校园,以法治之光“护苗”成长。(山东聊城茌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