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5月18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队长仲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吕高民带领督导检查组,来莘县督导检查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专项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督导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莘县关于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汇报,详细查阅了工作台账,细致查看了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对组织建设、对接情况、数据准确度、信息录入完善程度和准确程度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检查组对莘县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为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准确掌握全县在册缓刑、假释社区矫正对象底数,避免脱管失控,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莘县司法局积极与莘县公安局实现协调联动,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项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向莘县公安局提供社区矫正有关底数,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隐患,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下一步,莘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与莘县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断创新构建重点人口管理的众防、细防、智防“三防”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努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保驾护航。(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