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之际,5月18日,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机关第二党支部、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到北辛街道杏花村社区开展主题为“法典相伴、文明同行”宣讲活动。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总支书记王彦超,北辛街道杏花村社区党委书记许建华,市司法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党员和北辛街道杏花村社区干部居民共25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由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汉武现场为社区居民讲授《民法典》。张汉武从《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整体结构、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进行解读,着重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行为可免责、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扫平障碍、合同编明确“情势变更”、保护业主合法权利、制止“霸座”行为有法可依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保护个人信息、已满八周岁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享有话语权、增加遗嘱形式和遗产管理人制度、细化高空抛物责任条款、禁止高利放贷、离婚冷静期等12个方面的亮点,为社区居民送去营养丰富的“法治大餐”。活动中还现场解答了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帮助群众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知识造就“护身铠甲”。(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