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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法院开展“国际家庭日”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当天,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槐荫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站长赵洪彬,来到了他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槐荫区营东小学,以“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为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本次讲座面向部分学生家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背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家校共育、建立和谐家校关系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首先,赵洪彬法官以自己承办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作为切入点,向各位家长生动讲解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关键在于家庭教育、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位老师等家庭教育原则,全面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必要性、重要性;随即,从专业角度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让大家了解到家庭教育纳入国事范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最后,从作为一名在校小学生父亲的角度出发,与各位家长共同探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惑、与学校合作过程中的收获、如何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依法带娃”的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需要广大家长朋友的认真学习。本次讲座从增强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良性交流出发,旨在使家长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下步工作中,槐荫区法院将继续丰富“槐荫少年”法治护航行动内涵,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依托,延伸司法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以“家庭+学校+法院”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家风,促进家庭和谐,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和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济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