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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法院:“走出去”,让法治服务零距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靳慧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更好得实现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良性互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山东省济宁市金乡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把庭审设在了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区内,近日快捷高效地审理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
 
  “呀!快来看,法院的在这里开庭了!”4月28日一大早,农产品物流园里的庭审像稀罕的“西洋景”一样吸引着过往群众。“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开庭!”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围观群众不自觉地肃穆起来。庭审开始,金乡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的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组织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细致、有条不紊。群众在一旁悄悄地讨论、点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也在法庭干警的帮助下有了“主心骨”。
 
  原告杨某与被告陈某通过杨某之子认识,二人因合伙储存大蒜一事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投资款。通过整个庭审,结合庭前的诉前调解和证据交换,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全面的把握,决定庭后换个角度给对方作调解工作。
 
  凯盛农产品物流园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大蒜培育种植、储藏加工、贸易流通、信息发布和价格形成的五大中心,巡回法庭设于此,能取得更好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这场既威严又不失情理兼容的公开法治课,不仅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更提高了老百姓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山东省济宁市金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