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仲超)“感谢法官,感谢法院,帮我们讨回了工资!”4月28日,几名农民工及家属在收到拖欠工资后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
2021年,何某某等7名农民工为某装饰工程公司提供装修劳务,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拖欠何某某等7人工资29万余元一直未结。7人多次向公司索要未果,遂向某区人社局投诉。该人社局经过调查,对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和行政处理。该公司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农民工工资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导致审判程序空转,难以化解农民工讨薪难题。对此,办案法官主动联系该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听取其支付工资的现实困难,督促尽快筹措资金发放工资。同时,积极与区人社局沟通对接,依法调整罚款金额,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最终,经多方努力,该公司与区人社局达成和解协议,约定4月30日前,公司将拖欠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人社局据此调整罚款金额。承办法官及时对上述和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给7名农民工吃上了“定薪丸”。
下一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将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府院联动,释放司法动能,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山东青岛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