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国强)5月5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举办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会议暨《民法典》培训,司法所长、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及7个镇街专职调解员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峄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并对去年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
其次,王静静副局长对调解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做到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二是要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用学到的理论和知识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司法所与人参股各司其职,做好属地调委会及调解员的管理工作。
最后,邀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冯跃娇律师做《民法典》专题培训,培训主要围绕《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与调解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现实中发生的“好人免责”、居住权的设立、继承、不动产登记、高空抛物、债务担保等具体鲜活的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条文。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为一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奠定了法治基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