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27日,山东泰安中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中院副院长刘琴发布2022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中院行政庭庭长张云翼发布10起典型案例,发布会由中院研究室主任陈树元主持。山东法制报、齐鲁晚报、泰安日报、大众网、泰安政法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参加。
2022年,全市法院围绕保护权利、监督行政、化解争议三项行政审判职责,聚焦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助力政府提升依法治理效能。2022年全市行政案件一审收案1547件、审结1678件,平均审理天数49.29天;行政案件二审收案514件,审结489件,平均审理天数32.5天。
严格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配套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实现审判资源、案件结构与四级法院职能定位科学匹配,全年共下沉基层法院审理案件35件,中院提级管辖案件1件。积极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试行行政案件“类型建模审理”等方式,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工作,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进入审前和解和委托和解率达100%。
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文件,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通报。泰安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达100%。
强化府院联动,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开展联合调研、专题研讨、培训授课等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为抓手,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预警协调、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2022年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7.26个百分点。
白皮书还分析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应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发布会上,针对记者关于“民告官”案件会不会出现立案难的提问,刘琴副院长表示,一方面,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要“有案必立”,而且泰安法院同步推行行政案件跨区域选择管辖制度,当事人可以在本市辖区内选择任一个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通过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提供立案法律指引,并采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提级管辖等多种措施,保证当事人诉权,不会出现群众告状难、立案难问题。
针对记者关于如何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问题,张云翼庭长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法定义务,随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积极主动出庭应诉已成为自觉。而且,中院与政府有关部门已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加强情况交流互通,如果出现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情形,法院将依法发出司法建议,同时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问责。(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