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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法院等八部门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联动机制举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乐陵法院等八部门率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在法院举行
 
  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20日,山东省乐陵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启动仪式在乐陵法院举行。德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乐陵市委副书记王涛,乐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德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王鲲出席活动。乐陵市教体局局长温海东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分管负责同志及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李文铎和王涛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领导和相关人员举行座谈。
 
  李文铎在座谈中指出,乐陵法院少年审判品牌一直是德州法院一张亮丽的名片,少年综合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此次乐陵法院推动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该机制从涵盖范围之广、制度设计之细、参与部门之多的角度,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前列。希望乐陵法院按照中院党组和乐陵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好事做好、好事做实,持续奋发作为、奋勇争先,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以实际行动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王涛在致词中强调,市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这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推进落实,对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希望各部门全力合作、再接再厉、共谋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理念,扎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更上新台阶,为乐陵市建设富美和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乐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主持座谈。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海东发言。
 
  与会人员参观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办公室和乐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少年法庭等工作区域。
 
  同日,李文铎与邱新华在乐陵市教体局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办公室(教体局)揭牌。
 
  乐陵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机制简介
 
  01凝聚合力,推动达成共识。
 
  乐陵市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长期以来有着良好基础,市法院曾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存制度率先施行的基层法院之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共青团乐陵市委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多次研判达成共识,联合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
 
  02建章立制,明确保障规范。
 
  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八部门联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办公室,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先议行为范围、提请部门和提请程序、受理程序与期限、调查和评议程序、矫治教育方案、处置执行程序、矫治措施解除、保密管理规定均作出明确规范,归口管理、一步到位,便于各部门配合和开展先议工作具体落实。
 
  03广泛覆盖,促进全面落实。
 
  行为覆盖广泛,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及性侵行为、严重校园欺凌行为均纳入先议范畴。主体覆盖广泛,实施主体包括政法部门和教育、民政部门及群团组织,便于多角度开展工作。对象覆盖广泛,先议对象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和非在校未成年人,并且分别由学校或办案部门提请先议,覆盖范围不留空白。
 
  04定向施策,确保程序严谨。
 
  根据先议提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前移工作关口,联合对提请的严重不良行为作出法律评定,进行罪错分级,并视行为危害程度和情节性质作出处置建议,由八个部门共同为先议对象制定相应配套个性化矫治教育措施,对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按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置,合力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