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法院太给力了!”近日,受害人邸某某在领回15625元被骗钱款后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送到山东省德州市平原法院刑庭副庭长袁帅和法官助理孙超手中。
据悉,该案被告人庞某某等四人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转移资金,并根据转移资金金额按约定比例分取好处费。经核实,四被告人分别通过多台POS机刷卡转移的资金中涉及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共计1024238.07元,四被告人获得好处费人民币共计26300元。
“我在县城菜市场从事蔬菜批发,有一个人给我介绍了一个自称武警中队人的电话,后经电话取得联系,他说要某厂家的罐头并让我与前期供货商张某联系,张某让我加了厂家叫'海洋食品'的微信,我就从微信聊天中与厂家定了50件罐头。厂家说需先付25件的货款才能发货,我就给对方的银行账号打了15625元货款后,又说付一半的钱不能发50件,再后来武警中队的人一会要150件一会又要350件,最后又说不要了,再联系也都联系不上了,我意识到可能被骗了。”受害人邸某某说。
“电诈犯罪被骗钱财能否追回、追回多少,决定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办理‘两诈’犯罪案件中,我们积极动员被告人自愿主动退赃退赔,将追缴的涉诈资金及时返还被害人。”刑庭庭长刘英君说。今年截至目前,已成功为10余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其中单笔最大返还金额12.8万元。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花样繁多、持续高发。电诈犯罪串并案件数量较多,涉案地区广、人数多、上下线分工明确、犯罪手法娴熟,在骗得赃款后,会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洗钱方式转移资金,当受害者意识到被骗后,其资金已被分流消化,追赃挽损难度极大。”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文广说。为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平原法院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的原则,在精准严厉打击‘两诈’犯罪案件、追缴涉诈资金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同时,积极采取“座谈式”守护、“案例化”守护、“释疑法”守护、“警示性”守护等四招措施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接下来,平原法院将继续坚持对“两诈”犯罪依法严惩不动摇,持续抓好案件审理,提升审判质效,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财产利益。(山东省德州市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