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如同阳光、水和空气一样,对市场主体而言,不可缺少。巨野县创新建立的“店小二”服务工作机制,正是为了不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市场需求的有力创举。柳林人民法庭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责任在肩,在案件审理中锚定目标,精心办理好每一件涉企案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桥头堡作用,以理性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解企业燃眉之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巨野法院柳林法庭审理了一起标的额为3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份,被告某建筑公司因承建工程向原告巨野县柳林镇的某物资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商砼,双方签订了《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2021年3月份经双方结算,原告根据合同约定累计为被告供料金额达300多万元,被告仅偿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支付,故原告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柳林法庭谷训山审判团队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为了妥善化解这起涉企纠纷,谷训山做了充分的调解准备工作,他先是从一体化办案平台上查阅了柳林法庭近年来审理的类似案件,找出此类案件共性的地方,梳理总结矛盾焦点,定位法律依据并草拟对策。高效的调解更像是庭审的前置,需要把法理说通,把情理说透,把道理阐明。走程序按部就班的开庭判决,或许只是案结,并不能彻底的化解矛盾,而只要有一线的希望,法官就应该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最大限度的为涉案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争取化解矛盾,节约诉讼成本,只有资金实实在在的到位了,企业发展才能有保障。当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调好,调不成,谷训山当判则判,但这一步是建立在充分调解而不能的基础上的权宜之策。
在充分听取了当事双方的意见后,谷训山认为,该案具备调解的条件,于是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联合多方力量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反复多次的调解,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进行沟通,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劝说,“诚信乃经商之本,也是一个人立身的名片,法律对不诚信的行为将会予以制裁……”在扣除了被告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剩余货款及债权实现费用、违约金共计270万元,并于2023年4月7日全部履行完毕,原告公司提出了撤诉申请。
调解成功后,原告方激动地说:“感谢谷法官为我们追回了货款,真是为民解忧,义薄云天”。
一直以来,巨野法院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诉源治理职能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生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柳林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忙中有序,不停歇、不松劲,正如法官谷训山所言:“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案件总能办好。”(山东省菏泽市巨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