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浩源)阳春三月,繁花似锦。在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山东省枣庄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再次来到峨山口村小学,为全校学生带来了一堂以《学法律明事理做自己成长“小卫士”》为题的校园法治课。
课堂上,何伟法官深入浅出地为小学生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并结合自身办理的一件件典型案例,叮嘱同学们在交友、使用网络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及时预判隐藏其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遇到问题时选择第一时间报告父母、老师等方式科学有效地进行自我保护。在课堂互动环节,何伟法官与小学生们进行了问答交流,孩子们热情高涨,纷纷举手提问,整堂法治课气氛活跃。课后,何伟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一起向孩子们发放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画册,希望通过“讲解+问答+图片”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孩子们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到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峨山口村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是中院驻村“第一书记”帮包村。本次法治课堂是自去年九月开展模拟法庭之后,何伟法官在峨山口小学开展的第二次法治教育活动。多年来,她坚持克服乡村小学路途远、位置偏的困难,坚持用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为该地区的中小学生送上生动有趣的“法治大礼包”,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老师”。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近年来,枣庄中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同时,注重对偏远乡村学校提供法治宣传服务,突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救助,积极推动乡村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良性发展,为孩子们同样插上法治的翅膀,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助力他们茁壮健康成长。(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