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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锡涛到山亭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4日下午,山东省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锡涛一行到山亭法院调研诉前调解及审判执行工作,山亭区委书记王德海,山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伟,山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茂森等陪同调研。
 
  韩茂森围绕山亭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分段集约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审判执行质效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
 
  于锡涛详细了解了山亭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山亭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法院工作,找准为大局服务切入点、着力点,围绕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推进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紧紧围绕区域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加大与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在非诉分流、多元化解等方面的衔接联动,凝聚更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要认真贯彻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要求,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努力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要强化诉前调解结果,对诉讼程序的制约,充分调动“两委委员”、网格员、“一村一律师”等力量,协助调解人员开展事实查明工作。当法官掌握案件证据与人民调解员查明事实不一致时,要召开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事实进行讨论,力促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要充分发挥法院干警专业优势,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规范管理,确保诉前调解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刘伟表示要着力推动山亭区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流程,促进诉前调解工作规范运行,同时要突出特色,精心打造工作新亮点,创建诉前调解特色品牌;要建立完善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制度,争取经费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能力高、业务素质强、能调善处的调解员队伍;要加快完善乡村诉源治理工作建设,切实做到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切实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枣庄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