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会同崂山区人民检察院赴崂山区社会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积极推进涉少案件中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与救助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走出犯罪阴影、恢复健康成长。
在一些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往往难以从对犯罪的恐惧情绪中走出来,可能出现精神恍惚、拒绝与人交流、情绪不稳定、缺乏安全感等创伤后应激反应,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可能导致抑郁、焦虑、自我伤害乃至自我放弃等严重后果。因此,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严惩罪犯的同时,崂山法院格外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心理干预和疏导,治愈其受创的幼小心灵,鼓励其重新回到阳光快乐的生活之中。
崂山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对拐卖妇女儿童、性侵猥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一以贯之保持依法严惩态势。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加强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法治宣传、延伸帮教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
法官特别提醒,如果孩子不幸遭遇犯罪,家长一定要重视并配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必要时可以向专业的医疗机构寻求帮助,不能够犹犹豫豫,或者寄希望于时间治愈一切,这种态度可能导致孩子孤立无援,心理上受到二次创伤,甚至酿成悲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