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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信法院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礼君 高杰)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落实“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以法治护航阳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县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
 
  一是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不得要求企业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者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
 
  二是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加强诉讼案件全网通办,推进破产案件网上债权申报、线上债权人会议、线上财产分配。涉诉企业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采取互联网庭审、网上核对笔录并签名,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目标。
 
  三是加强诉前调解。统筹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除法律规定不适合调解或企业明确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外,涉企民商事案件一律实行诉前调解。充分吸纳各类解纷资源,推进行业调解等具有解纷职能的组织、人员全覆盖,形成多元解纷格局。
 
  四是健全速裁机制。充实扩大速裁团队,调解员入驻速裁团队,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就地速裁,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涉企简案一般应当在15天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0天。在案件事实清楚的额较小的类案纠纷中推行“要素式”审判,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质效。
 
  五是严控审理期限。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普案快审,进一步缩短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将平均审理时间保持在50天以内。切实加强民商事案件开庭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程序的案件,原则上一次开庭查明案件事实,所有涉企案件开庭结束后一周内结案。
 
  六是严把案件关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严格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七是优化查扣举措。涉企案件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尽量查封企业不动产,非必要不对企业的基本账户进行冻结,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对生产资料、流动资产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慎重保全,能采用“活封”方式的不得采取“死封”,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八是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110”优势,需要依法查控财产的,10日内完成查,异地最长不超过15日。缩短评估周期,评估结束后15日内启动拍卖,执行案款到账后10日内完成发放。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和拖欠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实现。
 
  九是完善破产机制。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对暂时经营困难、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企业脱困重生。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对简单破产案件适用简化程序集中快速审理。成立破产积案清理专班,逐案明确结案时间表、路线图,精准有力地推进破产积案清理。建立执行与破产程序直通机制,加快执转破审查及流转速度,引导和督促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十是开展精准普法。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企业家进法院”等专项活动,建立与辖区企业定点联系制度,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和风险预警,为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
 
  下一步,阳信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切实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