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三年了,又不给租金,也没法种地,大家心里很急。”窦大爷向干警诉说着不易。“26户村民,110多亩地,我们就想赶紧有个结果,了了这桩心事。”
2008年,当事人李某欲租用成武县天宫庙镇霍楼村土地用于种植绿化树木,经村委领导的协商,和26户村民们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了110多亩地,租金每年交纳一次。但自2019年始,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李某经营的公司出现亏损,租金难以支付一直拖延,虽经村民多次催要,但李某仍未支付村民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土地租金,共计24万余元。后来双方协商多次无果,村民们只好将李某诉至法院。
为充分发挥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第一线的优势,3月21日,成武县人民法院九女集人民法庭的法官干警驱车来到辖区内的霍楼村,在租赁地里挂好国徽、摆齐桌椅,对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当事人和附近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现在开庭。”法官袁照兰敲响了法槌。庭外,木欣欣以向荣,庭内,法涓涓而始流。
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官考虑到被告和原告中的部分村民关系较好,又进行了庭审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我说老李,这事算是结束了,但以后咱关系可不能结束啊。”
“放心,窦大哥,以后有机会还得找你们合作。”(结束后,村民对法官和调解员竖起大拇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成武法院积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案件审理目标,用“小案件”释放大道理,奋力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