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通过速控快执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拆除塔吊4部、架杆若干、板房20间、施工设备若干,返还施工场地33000平方米。
2020年9月23日,原告淄博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一)承建临淄区某街道一期项目8栋建筑。合同签署后,被告(一)安排被告(二)淄博临淄某公司承建上述施工内容,被告(二)又分别与第三人签署《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于2020年9月底组织人员对承建工程展开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因管理、资金等方面原因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临淄区法院,二被告亦提起反诉。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原告淄博某置业有限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损失、鉴定费等费用与二被告主张的涉案工程款、损失(租赁设备、材料损失、管理人工资等)、违约金、鉴定费等费用相互抵消,就此双方互不追究,二被告于2022年11月15日前撤出临淄区某街道一期项目8栋建筑的施工场地,将场地交接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自愿放弃其他反诉请求。
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查明现场除有两支施工队留守以外,还有四部塔吊,其中一部塔吊自2020年停工至今一直未使用,也未进行保养,而塔臂下方就是高压线,一旦遭遇大风发生倒塌会给高压线带来风险隐患。临淄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公告期满后,留守施工队拒绝搬离现场,被执行人也未拆除施工设备。
2023年3月20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局精执团队在团队长带领下到达执行现场,对涉案场所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并通过无人机空中监视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对留守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并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站在被执行人角度上帮助其分析目前面临的法律风险,耐心劝导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表明依法强制执行的决心。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留守人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组织相关企业对塔吊等施工设备予以拆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临淄区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善用有解思维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用实际行动让企业感受到依法执行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以高水平司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