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厚博)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围绕利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不断在金融领域探索创新,形成了具有滕州特色的金融服务模式,影响力不断提升。
近日,滕州市某典当公司和市民王先生一起来到滕州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典当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据了解,市民王先生自己经营一家小公司,因临时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典当公司申请借款50万元,并使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典当期限为三个月。为确保资金的放贷安全,双方经协商同意到公证处申请对《典当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承办公证员接到申请后,对典当公司和王先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符合受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当面告知了当事人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后果,王先生也作出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同时,公证员向典当公司告知了出具执行证书的有关程序和内容。因办理金融公证的经验丰富,公证员办理过程流畅快速,第二天就将公证书送达到了各方当事人,借款资金也很快到达王先生手中,公证员热情耐心、快速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这是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滕州市公证处办理的首例典当行业的赋强公证。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对应急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相比于银行机构,典当行业放款简易、快捷的特点受到很多个人和中小企业的青睐,“赋强公证”则是对典当双方权利义务快速实现的强力保障,特别是对典当公司降低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面对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滕州市公证处也将以此为契机,紧抓发展机遇,加强典当领域金融业务的公证探索,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为社会经济发展、诚信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更加高效、及时、满意的公证服务。(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