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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仲裁办出台七项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郑少波)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仲裁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用,促进德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德州仲裁办研究出台《德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七条服务措施》,为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仲裁力量。
 
  一是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对市委市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PPP项目、国有资产转让、政府采购等项目,提供精准高效仲裁法律服务。对资产并购重组、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等重大经济活动,积极发挥仲裁一裁终局、专业高效、专家办案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持续优化外贸投资环境。建立重点外贸企业仲裁服务保障制度,对市重点进出口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对来德投资的重点外贸企业量身定制仲裁法律“服务包”,开展“面对面”精准服务。
 
  三是构建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新机制。组建1名业务科长牵头、1名县域仲裁服务专员、N个仲裁员的“1+1+N”服务企业团队,强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开展“法律健康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2月14日上午,德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郑玉宽带队走进德商商会,就商会发展情况、仲裁法律服务等工作召开座谈会,德商商会会长王玲玲及27位企业家参加交流座谈。郑玉宽在会上表示,德州仲裁要跳出仲裁看仲裁、围绕中心干仲裁,将始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研究、推进、落实各项仲裁工作,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靠前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服务和最好保障,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打造“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协同服务新模式。联合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以工业企业集中的园区为重点,现场讲解有关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业务常识,开展普法培训、政策辅导等公益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服务群众维权。
 
  五是完善仲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动仲裁工作向基层和一线延伸,进一步设立完善各县(市、区)仲裁办事处服务功能,激发仲裁办事处工作潜力活力,做到市场主体不出区县就可以运用仲裁解决纠纷。在宁津县成立了首家县级物业调解中心,成立了德州仲裁委员会宁津办事处,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培训服务,深入各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仲裁送法”系列活动,让宁津越来越多的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支持仲裁、优选仲裁,积极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物业行业等民商事纠纷。
 
  六是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建立仲裁、诉讼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基层法院成立“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制定《民商事纠纷诉裁对接实施办法》,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落实落细。截至2月底,共在4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裁对接机制,法院共推送300余件案件,成功办理70余件。相关工作经验在山东电视台新闻栏目播出。
 
  七是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仲裁服务”岗位,派出驻点仲裁工作人员,为来访人员提供专业的仲裁服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和问题,提升来访群众法律维权意识。
 
  下一步,德州仲裁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德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仲裁公信力,强化责任担当,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姿态,真正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七条措施落实落细,为建设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德州仲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