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守望者”的担当“未”你护航
——山东济南市钢城区法院8名法官受聘担任“法制副校长”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党组成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朱美荣等8名女法官,受聘担任钢城区友谊路小学等8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3月8日下午,钢城区教育局组织召开聘任仪式,钢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孙宁,钢城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辉出席仪式。
民事审判庭庭长孙燕作为代表,在聘任仪式上做表态发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忠诚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安全教育,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等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中贡献法院力量。
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是人民法院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下一步,钢城区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以“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为依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利用案例教学、法治讲座等多元化教育方式,创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倾力帮助学生系好人生的“法律纽扣”,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