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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月一主题、月月有精彩,
  山东省枣庄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日前,山东省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下发了《枣庄市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紧盯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日、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将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分解到相关月份,每个月明确一个法治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3月至12月的普法主题分别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统筹发展与安全、美好生活法典相伴、防范化解风险、红七月党内法规、军人权益保护、法治校园及网络安全、服务大局普法行、消防安全、国家宪法。
 
  前不久,枣庄市妇联就联合相关单位在薛城区临山广场围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主题开展了“建设法治枣庄·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6000余份,普及法律援助、禁毒防艾、反诈防骗等有关知识,并免费提供涵盖法律咨询、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等内容的公益服务,强化了妇女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这是枣庄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更加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握好主题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宣传重点,拓展宣传形式,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提升宣传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同时,要求没有明确主题普法宣传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不同节点,主动靠上,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普法“一月一主题”,月月有精彩。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枣庄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突出普法重点、增强普法实效,实施“一月一主题”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普法,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法治惠民温度、增强法治素养厚度,让“法治”的种子撒遍枣庄的每一寸土地,孕育、开花、结果,势必成长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力量。(山东省枣庄市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