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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斌慧)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提高法律服务的供给质量,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司法所法治宣传主力军的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办事,建设法治乡村。发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建立一批以胜利渠教育基地为代表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新样板。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夯实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基础。全区331个行政村均配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心中。去年以来,开展专题性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普法受众5万余人。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形成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调解工作新格局。目前,我区各镇(街道)均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每村另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镇、村级专职调解员达到339名,其他兼职调解员800余人。司法所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基层调解网格化,依托“榴乡诉递”社会治理平台和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与调解组织调处智能协同。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建大调解格局。在各镇公安派出所、信访办设立派驻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建立了吴林街道、底阁镇“乡贤”调解工作室等10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三是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的供给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以司法所为核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法律顾问多方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并与党群服务点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双轨推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零距离”迈进,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各镇法律顾问进行整合,组建镇级法律顾问团,提高司法所法律服务水平和法治工作参与能力。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建立“分片对接”“定期驻点”工作机制,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研判信访矛盾、为村居事务提供法律指导和建议,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工作,增强法律服务专业性,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