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田间地头普法等多种普法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成效。充分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段,开展专题性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贯彻宣传扎实开展。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服务惠民活动,提高法律服务的供给质量,拓展法律服务的普及范围。深入村居,大力开展村干部议事普法、法律顾问大讲堂、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服务活动,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的法治培训,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思维。
扎实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抓紧抓实“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全区331个行政村均配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实现100%全覆盖。协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组成村级普法志愿者服务队,普及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提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和用法能力,使他们真正懂法律、懂政策、会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农村矛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社情民意收集活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发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建立一批以古邵镇程庄村胜利渠教育基地为代表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新样板,弘扬法治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在红色文化基地的主要设施沿线设立普法绿道、安排法治宣传讲座、设置红色文化主题的普法宣传流动站点、开展定期法治答疑活动,多样化形式开展充分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定期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法律知识,有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以全区60余家庄户剧团为抓手,将文艺演出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精心创作编排一批法治题材的歌唱、相声、小品、柳琴戏等优秀法治文艺节目,重点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环境保护法等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让群众爱听、爱看、易懂,有效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此外,7个镇街均已设置完备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普法宣传墙等54处法治宣传地标,底阁镇底阁村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年开展专题性普法活动12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70余人次,普法受众46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提高矛盾纠纷工作化解能力。
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相关要求,各镇(街道)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每村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全部由区财政落实工作补贴。目前,镇、村专兼职调解员达到1200余名;大力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建立了邵楼居“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阴平镇“乡贤”调解工作室等10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极大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家庭邻里、生产经营、宅基地纠纷等作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及时部署,加强督导,每年组织矛盾排纠纷查排查活动20余次,确保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榴乡诉递”社会治理平台和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与调解组织调处智能协同,持续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