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22日下午,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平原人民法庭庭长魏晓宁带领审判团队来到三唐乡傅庄村,对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进行现场勘验。
原告荆某利诉称,自己与被告吴某涛系翁婿关系,2003年1月女儿与吴某涛结婚,期间北房坍塌盖起了南房,2016年8月吴某涛与妻子离婚。2022年拆迁丈量时,被告将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现要求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
魏晓宁认真翻阅案卷材料后,本着有效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问题的目的,带领团队来到事发地进行调查走访、勘验测量,并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因村干部到乡政府参加紧急会议无法到场,为加快办案进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邀请了两名群众代表现场见证勘验测量整个过程,为案件后续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勘验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到现场实地勘验深表感谢,对法官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敬业精神表示称赞。这是平原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推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新时代下,人民法院办案不仅在审判法庭内,更是要走出去,走进群众中间。平原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走入田间地头,近距离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