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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公证处成功完结首宗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服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厚博)2022年6月,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州市公安局和滕州市公证处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检察+公证提存”服务模式正式上线。今年1月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从政策上进一步明确和支持了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工作机制。日前,针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滕州市公证处与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启动了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
 
  据了解,此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在驱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倒了被害者王某致其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赵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刑事立案,赵某对自己的行为也十分懊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主动向检察院表明愿意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但因被害人家属不同意调解导致案件未达成和解。
 
  赵某主动赔偿的意愿较为强烈,检察院认为赵某符合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便向滕州市公证处发出了司法协助函。滕州市公证处接到信函后积极介入,与检察院对接商议,积极审核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赵某的代理人将赔偿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公证处依法为其出具了提存公证书。前两日,经滕州市人民法院调解成功后,公证处根据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内容和检察院提存领受意见书,将法院调解后确认的赔偿金额发放给被害人家属,剩余的款项再返还给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至此,公证处严谨的提存服务和工作流程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滕州市公证处成功完结的首宗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案件。
 
  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权利,又防止被害人脱离实际、漫天要价的不当行为,使调解陷入僵局,同时也能够让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是实现处罚与挽救于一体的灵活机制,在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滕州市公证处也将以此为契机,探索更加高效的刑事案件公证提存服务,打造“检察+公证提存”司法服务新亮点,在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上进一步贡献公证力量。(山东枣庄滕州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