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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带头人”为山东枣庄市法治乡村建设积聚蓬勃动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成)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开展的枣庄市首届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十佳”评选活动落下帷幕,经过基层推荐、区(市)把关、市级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选拔,确定了贾晓燕等10名同志为枣庄市首届“十佳”农村“法治带头人”,宋超等10名同志为枣庄市首届“十佳”农村“法律明白人”。这是评选出来的“双十佳”只是枣庄市广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中的优秀代表。
 
  “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和坚实基础。自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枣庄市注重建立培养工程的长效机制,培育了一大批懂法、知法、守法,具有法律素养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让“法治带头人”成为依法治村的骨干、普法宣传的专干、调处纠纷的主干,”法律明白人”成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服务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
 
  选准人、选对人是培养工程的首要环节。枣庄市出台《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严格培养标准,规范选拔程序,明确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经过村(居)“两委”推荐、镇街资格审查、备案公示等程序,至下而上,初步形成了以“两委”干部为主力,以党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为先锋的农村法治人才队伍,实现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村全覆盖。
 
  “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为化解基层群众纠纷和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力军,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也关系到法治乡村建设的成效。枣庄市通过搭建“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网校”,印制《“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口袋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培训。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培训236期,2848名“法治带头人”7967名“法律明白人”均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培训。
 
  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干部包村包组,让律师、政法干警、驻村干部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结对子,进行专业指导,也成为枣庄市培养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的重要手段。通过培训,“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培养出了一大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农民学法用法典型代表,壮大了基层法治力量。如今,他们在广大基层积极发挥“三干五员”作用,共同搭建起村居法治堡垒,形成了一支依法治村(社区)的中坚力量,为法治乡村建设积聚了蓬勃动能。
 
  去年以来,枣庄市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参与组织各类普法活动782场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72起,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56件,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与习惯逐渐养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逐渐形成。
 
  在今后的工作中,枣庄市将在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勇于探索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工作品牌。(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