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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出台学法清单制度实施办法 让领导干部学法更精准规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成)日前,山东省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枣庄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学法清单制度》),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年,也是枣庄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升巩固之年。枣庄市将《学法清单制度》作为今年普法创新工作的着力点,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自去年8月起,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开始起草《学法清单制度》,经过梳理分析、反复研讨、逐条论证,广泛征求市级机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后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后最终形成。该制度共五章21条,从目的意义、内容指标、方法程序、综合考评等方面对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进行了详尽阐述。
 
  《学法清单制度》包括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部分。共性清单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战线、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特殊群体保护等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重要党内法规等内容;个性清单则由领由领导干部按照具体分管业务领域确定。该制度规定,个性清单占比不少于30%。
 
  《学法清单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按照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8学时,自主学法不少于12次24学时,参加法治实践不少于4次8学时。
 
  《学法清单制度》规定,全面实施“五个一”动态管理模式,即:制定一份学法清单、建立一本学法笔记、撰写一篇述法报告、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创建一份学法档案。其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为每个领导干部建一份学法电子档案,明确专人负责,按季度对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培训、考试、讲座、竞赛、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和登记,并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一直是全民普法的重点,抓好这一“关键少数”,体现了制度的具体化、科学化。为了让领导干部学法更规范、考核更精细、管理更科学,枣庄市将采取“六手联弹”综合考评机制。《学法清单制度》中指出,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六个部门应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中各司其职。
 
  例如,市人大要将被评议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等作为监督重点;市委组织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市委宣传部应当把学法作为年度考核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党(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重要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应当把学法作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重要内容;市委依法治市办应当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厉行法治能力评估的基本指标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市普法办公室应当把各部门(单位)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情况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细则,加大工作督查指导等。
 
  每年市普法办公室将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并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抽取部分部门(单位),对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学法档案,同时报组织部门备案,彰显公平公正,在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效的同时,营造“法治也是政绩”的良好风尚。(山东省枣庄市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