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 “衷心感谢德城区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保障了我公司能继续正常经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人民调解室内,被告乐陵市某公司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烟台某字体设计公司发现乐陵市某公司生产的一款调味品外包装上使用了本公司设计的字体,涉嫌侵权,将乐陵市某公司诉至德城区法院,要求乐陵市某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杨爱华认为,该案的重点在于如何使当事人真正认识到侵权行为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其企业良好有序发展,如果将大量已经生产的产品库存销毁,对企业的财力、物力都是非常大的损失,因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驻院人民调解员手中,并与调解员李俊霞就调解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详细沟通。最后,经调解员李俊霞多次协调,乐陵市某公司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行为,向原告赔偿适当经济损失,无需再对侵权产品库存进行下架和更换包装,案件成功化解,达到双赢效果。
特邀调解助力多元解纷
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功能,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德城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速裁调解中心工作模式,引入专职调解员与特邀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在法官的指导下,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组织调解,让纠纷止于诉前。
案例:2022年,上海某企业诉某7家烘焙店系列侵害商标案,德城区法院调解员乔玲,通过线上视频、电话等方式调解,调解成功后运用调解平台签署三方调解协议,避免了当事人线下奔走的辛苦,仅一周就成功化解。原告特送上锦旗以表感谢。法官杨爱华根据该系列案件编写的案例获得2022年德州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三等奖。
诉裁对接促进矛盾化解
2022年4月,德州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成立并入驻德城区法院。通过建立诉讼和仲裁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诉讼与仲裁有效对接。诉裁对接调解中心的入驻,充分发挥了法院在民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司法保障作用,也充分发挥了仲裁机构广泛联系动员社会专业纠纷解决力量的人才和机制优势。将到法院起诉的部分案件当事人,引导到仲裁组织先行调解,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有助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案例:德城区法院在处理因逾期交房而引发的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承办法官杨爱华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因被告不具备及时履行能力,不适宜调解诉前息诉。该案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解决纠纷的范围,具备可仲裁性。在减少案件增量,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德州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详细告知当事人仲裁的保密性、便捷性和一裁终局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系列案件由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向德城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案件诉前息诉结案,未进入诉讼程序,该案最终以仲裁解决纠纷。
锦旗虽轻,代表着企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感激、认可和信任。今后,德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利用调解员队伍力量,进一步构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