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海鹏 王政)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近日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该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加之长期异地,导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告知当事人申报的时间、适用情形、填报要求、法律后果等。该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发出,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查明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为依法公正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提供保障,而且有效促进了当事人诚信诉讼,进一步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