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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发出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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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锋)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向某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这是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峄城区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
 
  行政复议机构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某部门在办理投诉举报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被复议机关多次确认违法。为此,行政复议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建议该单位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收到的投诉举报依照规定及时处理并在期限内进行回复。
 
  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的方式给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议,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既监督和指导了行政执法行为,又避免了行政执法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出现同样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和防患于未然。下一步,峄城区司法局作为峄城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继续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有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