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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公证处:构建“公证+司法辅助”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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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挖服务潜力彰显职能优势
  山东滕州市公证处积极构建“公证+司法辅助”工作新格局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厚博)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是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公证助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挖掘公证服务潜力、彰显职能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滕州市公证处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与滕州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2021年9月,与滕州市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形成了以诉前调解为主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新模式。2022年6月份,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增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文件中,滕州市公证处成为枣庄地区唯一一家入选的第二批省级试点的单位,打造出了具有滕州特色的“公证+司法辅助”工作新格局。
 
  一、公证诉前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做实做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滕州市公证处积极作为,组建专业化团队,开辟公证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新途径。一是让纠纷止于诉前,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主动参与诉前调解,成立公证诉前调解专业团队,市法院在诉非对接中心设立常驻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将公证员聘为特邀调解员,让公证调解融入法院工作格局,加速传统纠纷化解流程,将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推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规范调解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积极发挥工作能动性,制定完善一系列与司法辅助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内容涉及调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工作原则以及当事人调解工作须知等。同时,将矛盾纠纷多元对接的工作程序、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公证调解团队人员组成、职责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更直观地理解调解工作的流程,方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指导监督。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化解成功率。为切实做好法院司法辅助工作,滕州市公证处着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业务团队,通过不断探索、整合、优化,最终组建了一支由1名业务副主任、2名专职公证员和1名公证员助理共同参与的专业司法辅助团队。今年以来,共接收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200件,成功调处668件,调解成功率达55.6%。
 
  二、服务理念同频,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与市场主体有关的案件日益增多,滕州市公证处积极发挥职能,与法院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规范市场诚信交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源头化解商事纠纷。为将商事纠纷苗头化解在源头,滕州市公证处对接法院商事速裁团程序,制定《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诉前调解工作流程(试行)》实施方案,从案件接收、登记、送达(通知)、承办、调解、移交等多个环节入手,不断整合和优化工作流程,形成效率叠加的快速模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据统计,在诉前调解案件中,商事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35%,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率更是达到60%,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二是赋强职能优势明显。滕州市公证处成立“金融公证服务中心”,为全市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经公证赋强的金融案件,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极大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形成了“公证+法院+金融”的一体化服务平台,有效维护了全市金融秩序和经济环境。2022年以来,共办理金融赋强类公证3000余件;出具金融公证执行证书22件,全部进入法院执行程序,执行率达100%;参与涉及房屋腾退、需要第三方实施证据固定、见证监督等执行案件7件,所出具的公证书均被法院采用。三是涉企工作经验丰富。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滕州市公证处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长期对接民营企业法律事务,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投资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破产重组等领域,制定个性化、订单式、打包式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围绕“一网通办、一站办理”等司法服务要求,积极将公证涉企服务接入“智慧法院”建设系统,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发挥中立属性,服务司法惠民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第三方中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公证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一是公证调解亮点纷呈。“云调解”,通过司法网络平台将相隔千里的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用网络技术让现实中的距离变成“浮云”,打破调解现实阻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有效帮助债权人高效率、低成本、零风险实现维权,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上门送达+当场调解”,抓住一切可以促成和解的机会,在送达过程中捕捉发现和解点,既节省当事人时间和精力,又节约司法资源。二是司法辅助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公证特有的公益性、中立性、专业性和公信力的优势与特征,将调解、赋强、送达、取证等职能有机融入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之中,逐渐形成“四个融合”公证司法辅助业务模式,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批量化诉讼增量,公证公信力和规范性进一步显现。三是执法监督透明规范。作为中立第三方,公证的监督、证明作用能够有效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公证处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对法院行政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留痕和可回溯,进一步消除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产生的误解,增强了执行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外出现场送达法律文书72次,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1件,参与文书送达、现场监督、财产清点、保全证据等执法案件38件,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均得到各方认可。
 
  下一步,滕州市公证处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与滕州人民法院在服务方式和措施上深入探讨和交流,提高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创新机制,优化流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