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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德城区司法局:以项目化推进“枫桥式司法所”提档升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德州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德城区司法局大抓提升基层基础的战略机遇,在硬件建设、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薄弱环节聚力攻坚,破解难题,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区的基层阵地。
 
  一、紧盯“一个总目标”,夯实司法所基础建设。紧盯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总目标,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采取新建、扩建、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先后投入70余万元,完成二屯、新湖、天衢、运河四个司法所迁建装修及新华、广川、黄河涯三个司法所的升级改造。目前全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外观标识统一,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分区布局更加合理完善,提高了识别度,塑造了司法所规范统一的崭新形象。
 
  二、重点突破,加强队伍阵地建设。通过调配、优化、轮岗形式,全区7个司法所在岗在编人员均达到3人。结合工作实际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社区矫正公益岗,1名社会工作者,2名专职调解员,实现了有“人”干事。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通过“股长讲业务所长来授课”形式,达到“以训促学,提质见效”目的,力争司法所工作“出圈”“出彩”,形成了积极作为、主动愿为、比超赶学的浓厚风气,提升了干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强化职能担当,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调解、矫正帮教、法律服务。在每个镇街培育发展一支“德城调解”服务品牌团队,充分发挥团队的“头雁”示范效应,实现人民调解从“单兵作战”到“团队协作”的有效转变,依法规范化解了一批矛盾积案,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7件,无论在案件数量还是质量上均有较大提升;整合各类法律资源,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推出“1233”普法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大集”“法律夜市”“沿着运河普法”等一系列“行走的法治课堂”,加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选树、培育,先后遴选“法治带头人”145人、“法律明白人”450人,普法氛围进一步浓厚,普法效果进一步显现;以“管得住、矫正好”为目标,不断探索教育矫治新模式,推动教育矫治走上精细化发展道路,形成了监督管理、分析研判、立体防控、快速应对的信息化监管教育体系。(德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