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顿文英 李胜力)近年来,山东菏泽两级法院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司法职责,着力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菏泽两级法院高度重视黄河生态保护工作,把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就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作、建立执法与司法协调机制、建设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问题积极与黄河河务部门沟通协调。东明法院、郓城法院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黄河资源保护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打破传统审判法庭固有业务划分,创新建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菏泽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案件集中由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有效提升了环资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质效。
在加大对涉及黄河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审判。2020年以来共审结12起涉及黄河的非法采矿案件,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决被告人在黄河河务部门的监督下限期清除所建砂场,恢复河道原貌,逾期未清除或验收不合格,则由黄河河务部门强制清除,由被告人承担清除费用,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与补偿。
下步,菏泽两级法院将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细化跨区域线索会商、案件通报、调查协助等联动协作机制,加大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合作运用,实现流域内信息资源共享。创新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妥善审理涉黄河环境资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有效服务沿黄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关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提升流域内环境治理能力和保护水平。加强环资审判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确保环资案件的审理高质高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的高压态势。(山东菏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