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 吴青宸)9月8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出动警力50人,前后历经8个多小时,顺利腾空被执行人位于邳州市大运河装饰城运河家园的房屋,成功将涉案拍卖房产交付买受人。
在朱某某申请执行胡某、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郯城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胡某、马某某位于邳州市大运河装饰城运河家园的房屋。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拒不搬离交付。郯城法院执行局通过张贴公告、短信电话等方式多次告知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先后两次赴被执行人家中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履行腾房义务,胡某等仍拒不搬迁腾退,买受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异地房屋执行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的一个难题,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郯城法院执行局决定乘“沂蒙风暴”集中执行势如破竹之势,在中秋节到来之前集中力量强力执结该案。该院执行局提前与邳州市法院执行局对接,积极寻求兄弟法院的协助。邳州市法院接到异地协助执行申请后,立即沟通具体协助事项和警力需求,选派精干力量参与行动,并协助通知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等部门配合执行。
两地法院就协作腾房事宜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商定执行预案,为异地腾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腾退工作有序开展。
执行现场,承办人通知被执行人立即到场,否则将强行破锁。被执行人马某某慑于压力来到现场,但对抗情绪极大,百般阻挠并以跳楼相威胁。现场总指挥果断决定依法控制马某某,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执行干警分工负责,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清点过程中执行干警还发现被执行人私藏的管制刀具、弓弩等并依法予以没收。经过4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执行人员终于将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腾退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