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明汝杰)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东阿县司法局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鲁司〔2021〕43号)规定,对东阿县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山东聊城东阿县司法局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向各决策单位发出《东阿县司法局关于对XX文件组织实施后评估的函》,要求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小组,严格对照最新的上位法、上级政策及改革新举措等,对文件内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五个方面入手进行“全面体检”,并要求各单位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建议表》反馈给县司法局,建议表中要列明评估依据、提出评估建议,为文件的废止、到期自行失效、延期执行等提供充足的现实依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5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一个多月的评估,其中4件评估结果均为到期后自动失效,1件为继续执行。东阿县司法局将汇总评估结果,并通过东阿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东阿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合法性审核、后评估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统筹、强化保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山东聊城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