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市南法院一案E群,给我们身在国外的人提供了便利,谢谢孙法官!”一位远在美国的被执行人通过一案E群平台发来了消息,表达了对青岛市南法院一案E群平台和孙兴文法官团队的感谢。这是市南法院一案E群平台在更广领域适用方面的新突破。
原告某银行诉被告任某某、崔某、曹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市南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被告曹某某偿还原告借款本息、费用,被告任某某、崔某对被告曹某某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任某某的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某银行将债权转让给栾某某。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孙兴文团队决定强制执行,拍卖被执行人任某某名下位于崂山区某处抵押房产。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积极配合法院,主动将涉案房产在拍卖成交前腾空。最终,涉案房产以7511739.31元的价格成交,完成财产分配后,拍卖款还剩183万余元需发还给被执行人。孙兴文团队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身在美国,短期内没有回国计划,而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又急需这笔钱。
一方面案款涉及金额较大,若被执行人不到法院签字确认就发放案款,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而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短期内不回国,又急需用钱。面对两难境地,孙兴文灵机一动,想到可以借助院内新上线的一案E群平台来解决这个难题!孙兴文立即组织当事人登录一案E群平台,组建执行工作群,开展案款发放工作。经过对被执行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后,孙兴文询问被执行人是否同意通过一案E群平台确认收款人和收款信息,被执行人都表示没有异议。按照法官要求,被执行人任某某上传了签字捺印的账户确认书和银行卡复印件,孙兴文经过确认后,立即通过案款系统向被执行人账户转入183万余元案款。一小时后,被执行人任某某发来群消息,表示案款已经到账。被执行人对一案E群平台的便民功能交口称赞,表示这个平台让其高效便捷地收到了案款,避免了来回奔波的苦恼,真是为群众“打官司”办了一件实事。
提到一案E群,孙兴文感慨到:“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当事人在国外的情形,尤其受疫情影响,远在国外的当事人短期内都无法回国,导致很多案件出现了停摆的尴尬境地,我们院新上线的一案E群平台切实解决了这个难题,为我们法官办案提供了便利。另外,执行法官要经常外出开展执行活动,不方便接听当事人电话,导致很多当事人联系不到执行法官,一案E群平台为全时段畅通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提供了很大帮助。”
青岛市南法院坚持“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建设有利契机,精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研发上线一案E群平台,有力畅通沟通渠道、切实提升诉讼服务。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提升互联网审判智能化、智慧化水平,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切实实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青岛市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