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青铁法)“没想到法院能这么快过户并交付这个房子,我们悬着的心可算放下了。”近日,一名“法拍房”买受人向山东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宋新胜法官送来锦旗,对其敬业精神和为民情怀表示感谢。
在执行侯某某与袁某、林某某公证债权文书案件中,执行法官宋新胜顺利拍卖了被执行人袁某用于抵押的房产,工作进入清退交付阶段。但该房系袁某唯一住房,且房内有袁某80多岁的父母,腾退工作存在诸多风险。
为顺利腾房,执行法官宋新胜统筹拍卖和腾退两个阶段:一是提前介入,充分尊重被执行人意愿,在拍卖前给被执行人留出自行变卖时间;二是全程靠上,将释法明理贯穿拍卖腾退全程,把政策讲明,把形势说透,让袁某自行做好其父母思想工作;三是妥善收尾,为袁某及其父母留出用于居住的租赁费,确保被执行人一家定有所居,老有所养。在善意又不失韧性的执行措施面前,被执行人大受感动,主动做通父母思想工作,促使两位老人如期搬离,涉案房屋最终顺利交付。
如何实现“法拍房”的顺利交付,一直是困扰执行法官的一道现实难题。实践中,倚老拒迁、倚病拒迁等现象屡见不鲜。倘若简单地一搬了之或是一拖了之,不仅不利于房屋清退,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身为执行法官,应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有融入个案、真情实意的情感投入,又要有跳出个案、通盘布局的缜密思维,善于找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把握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学思践悟,身体力行,不断筑牢社会公平正义和实质解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山东青岛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