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衷心感谢法院、法官高效办案、司法为民,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真心为你们点赞!”看到申请人露出满意的笑容,执行干警们感到非常欣慰。
事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林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曹某某、刘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作出判决,由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于2008年首次立案执行,因多次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未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非常不满,为将该案赔偿款项执行到位,德城区法院院长及分管院领导亲自督导,多次调度该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
2021年9月,该案再次恢复执行,案件交由执行恢复团队办理。执行干警贾立刚、裴逢雨、叶新雨在安抚申请执行人激动情绪的同时,立即展开调查财产工作。经初次查询,除控制工资收入外,未查询到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信息,后执行干警多次赴二被执行人户籍地夏津、陵城及现居住地济南、德城等地进行现场调查,到派出所、银行、民政局、不动产及社保等多部门查询其婚姻、银行流水、住房、工作等有关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婚姻登记信息并深入分析多家银行流水,执行干警最终锁定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措施。
随后,执行干警立刻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询问,但二被执行人均表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且对德城区法院采取的部分执行措施表示不服。该案又历经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多个程序。其间,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调查与调解工作。济南疫情结束后,又立刻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调解,同时又通过给被执行人亲属做工作的方式,缓解其抵触情绪。经过执行干警数十次的现场调解和电话调解,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同意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赔偿,并将60万元的赔偿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及时给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在德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历时14年之久的赔偿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德城区法院执行恢复团队成立后,已办理50余件长期未执行到位案件,成功办结15年以上未执行到位案件5件,历时最长的一件为19年。
下一步,德城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切实把长期未执行到位案件置于执行工作首位,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切实保障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