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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 山东德州德城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孩子的事我们很后悔,以前确实对他管教太少,他每天和哪些人混在一起都不知道,我们以后一定承担起教育责任……”6月14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被告人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该案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少年法庭白雪法官发现其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不良行为,最终该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德城区法院认为,作为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质、行为习惯进行全面的培养和充分的引导。据此,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德城区法院依法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问题,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指导令发出后,为切实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认识和能力,6月21日上午,德城区法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李群涛,国家心理督导师、KSS可敏索码熵家棋教练督导师、EFT情绪释放技术指导师、蔡仲淮国际催眠治疗师门利君及德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心理疏导师高燕,在征得被告人及其父母的同意后,对其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经过两个小时的真诚交流与心理疏导,被告人父母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郑重签下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并表示今后将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被告人也表示通过此次教育活动,自己的心理发生了极大变化,重拾了自信,以后要端正态度,学习本领,在孝敬父母的同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少年法庭白雪法官表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依法带娃”的时代全面来临,家长们应当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采用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家是小国,国是千万家。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已经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父母的监护职责不可或缺。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用正确的行动、正确的思想、正确的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构筑一个温馨的港湾,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