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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调解委员会”山东乳山法院联动联调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在小说《解忧杂货店》中,人们只要在晚上把烦恼写进信里并投进杂货店的信箱,隔天就可以收到写有解答的回信。同样,在山东省乳山法院,也有这样4座现实版“解忧杂货店”,它们以“人民法庭+调解委员会”为新模式,联动调处纠纷,为群众办实事,它们就是人民法庭。
 
  修缮房屋出租收租
 
  村委成被告
 
  2006年,姜某在某村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多年来,姜某专注于在外打拼事业,无暇打理家乡财产,导致该土地及建筑物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2年,该村村民委员会为加强乡村建设,在未征得姜某同意的情况下,先后投入30余万元资金,对多年闲置的地上房屋进行维修和改建,完工后,将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2022年5月,回乡探亲的姜某得知此事,起诉至法院,要求某村委会返还房屋及占有使用费。
 
  借力用力联合调解
 
  法官细谋划
 
  面对前来调查案情的法官,村委会负责人张某表示,村委会对房屋进行了投入,收取租金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同意支付占有使用费。为更好地解决纠纷,法官决定,将调解地设在双方当事人所在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调解。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双方俱欢颜
 
  调解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姜某、张某的意见,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妥善处理本案纠纷的建议,供双方参考。随着调解的深入,二人一改最初的剑拔弩张,紧张的调解氛围渐渐缓和下来。见到调解初见成效,法官趁热打铁,邀请人民调解员出面,分头做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作出一定让步,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持续了十年的土地纠纷仅用时10天便成功化解。(山东省乳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