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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发布公司类纠纷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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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青岛中院发布公司类纠纷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2年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2021年青岛法院公司类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发布2019-2021年青岛法院公司类纠纷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2019至2021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公司类纠纷案件2963件,2019年审结995件,2020年审结854件,2021年审结1114件,案件数量有升有降,整体略有上升。青岛中院审结公司类纠纷案件722件,一审案件95件,二审案件627件,其中,2020年结案数量比2019年增长48.21%,2021年结案数量比2020年增长22.49%,案件数量增幅较大。青岛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涉及公司类纠纷案件绝大多数案由,案件类型广泛。从案件类型占比看,案件数量最多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占比有所下降,其他新类型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
 
  ​白皮书对2019至2021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公司类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以两级法院审理的公司类纠纷案件为样本,总结案件特点,剖析共性问题,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白皮书指出,公司类纠纷涉及利益主体面广,既涉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治理内部问题,还涉及公司外部交易问题,内外两层法律关系交织,法律适用复杂。相较其他商事纠纷,公司类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传统类型案件占比下降,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多层面法律问题交织。关联案件占比高,同主体多诉讼趋势明显。涉及利益主体广泛,参与诉讼当事人众多。涉诉各方利益冲突尖锐,矛盾不可调和性突出。律师参与诉讼为常态,公司治理专业化程度较高。司法介入与公司意思自治之间尺度把握难度较大。
 
  围绕公司类纠纷案件反映出的“公司财务制度不规范,财产不独立”“隐名出资约定不明”“公司章程不受重视”“股东间权利义务不对等引发内部矛盾”“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产生‘僵尸企业’”等共性问题,白皮书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一是理性对待资本认缴制,合理设置注册资本金额。二是隐名出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谨慎选择出资方式。三是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防范出资责任风险。四是高度重视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有据可依。五是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尊重各方股东权益。六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七是规范股权流转交易,合法合规防控风险。八是依法履行退出义务,减少“僵尸企业”风险。青岛中院希望通过上述建议,引导公司规范治理、诚信经营、消除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
 
  青岛中院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公司类纠纷案件中隐名出资、公司人格否认、股权让与担保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青岛法院通过优质高效商事审判,审慎介入公司运行,充分尊重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和营利性本质,尊重交易习惯,维护交易效率,保护交易安全。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为公司治理、公司经营提供司法指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