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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诸城市以公开听证推动阳光决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涛)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决策法治保障机制,增强政府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民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优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组织各部门积极履行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通过公开举行听证会,征集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府决策阳光运行。去年以来,共举行市政府、政府组成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13场次,涉及城市管理、移民搬迁、教育、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市民群众广泛好评。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实现多方参与。通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做足基础性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公开发布听证参加人邀请报名公告,并由拟制发文件起草或实施部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人民团体,以及利益相关方实施重点邀请动员;涉及企业的,根据拟设立的制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范围,适当提高企业代表参加人比例,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听证程序,促进公正透明。听证会由诸城市司法局监督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全程监督,保障了听证程序的公正性;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逐一发言,陈述观点,质询疑问,相互辩论研讨,由政策拟实施部门业务人员现场解释答疑后,统一表决意见。所有听证经过均如实记录在案并形成听证报告,以资决策参考。
 
  三是严格实施法治审核,全面检视复查。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法治保障作用,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市政府和组成部门两级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市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重点围绕听证会组织流程及人员构成、听证程序运行以及法律意见反馈等进行了全面审核,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协调相关部门对政策措施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诸城市司法局将持续推动全市决策公开听证常态化,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为践行全过程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