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羽)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迅速果断行动,打响一场漂亮的执行“闪击战”。
这是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原告刘某向被告徐某介绍了两起工程项目,徐某承诺向刘某支付居间费36万元。然而,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付费,交涉无果后,刘某向槐荫法院起诉。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徐某需支付居间款36万元,并承担欠款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峰法官带领执行团队迅速对被执行人相关财产进行梳理。经调查。徐某名下有奥迪品牌机动车一辆,原告已于诉前进行了财产保全。但由于该车辆为外省牌照,长期不在济南使用,给车辆的查封扣押带来了较大障碍。张峰团队在持续关注案件进展的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保持联系,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在徐某驾驶该车辆回到济南后,第一时间得知了这一重要线索。
接到线索后,张峰法官迅速将该情况汇报,召集团队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在综合判断执行难度、当事人配合意愿、执行现场环境等多个因素后,制定了“三方配合,双向发力”的行动方案,由执行干警、法警、申请执行人密切配合,全力抢占执行黄金时间窗口,在依法依规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前提下,力争以本次查封为契机,引导被执行人主动、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您好,我们是槐荫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您涉及一起执行案件,我们需要对这辆机动车进行查封扣押,请您配合工作。”面对眼前的工作证,徐某有些惊讶:“我前天刚回济南,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是你应尽的义务。拖延逃避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也影响你后续的工作、生活。”张峰法官严肃地对他说。最终,徐某顺利地配合完成了扣押流程,主动交出了车辆钥匙。
行动的全过程,都通过“智慧执行”app的录像取证功能,与30公里外的执行指挥中心保持连线。执行团队借助科技手段,真正实现了“运筹于帷幄之间,指挥于千里之外”。
详细研判,迅速行动,槐荫法院打了一起漂亮的执行“闪电战”。在未来的工作中,执行局将继续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放在心上,以高效,准确,规范的执行措施,提供公正、专业的司法服务。(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